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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业部称纺织品出口EU需标明原料

泰国外贸厅长阿披拉丽表示,出口纺织品至欧盟(EU)的经营者,在出口商品前必须标明纺织品的名称及附上说明。

欧洲专审委员会已公布新规则,进口的纺织品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及说明,特别是产品使用的纤维种类及名称、原料成份等。泰国出口纺织品至欧盟,2006-2008年的年均总值达470亿1,700万铢。其中,2008年泰出口总值为451亿2,200万铢,减少1.3%。

发布时间:2009-03-18 
来源:中国纺织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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