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调整新疆长绒棉出口计划的有关要求,近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对自治区棉麻公司国家2008年长绒棉出口计划进行了调整,明确出口经营由自治区棉麻公司自负盈亏。同时要求自治区棉麻公司按照国家棉花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