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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提高惠及沧州市纺织服装行业

10月2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11月1日起,我国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此番调整共涉及3486项商品,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6%,为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出口退税上调。

记者从沧州市商务局获悉,本次提高出口退税,共涉及沧州市出口产品23种,以2007年底出口统计为据,涉及提高退税产品出口值为8128.84万美元,占当年全市出口总值的7.29%;沧州市涉及退税提高的产品主要是纺织服装(含抽纱、皮革服装)产品,2007年共出口7554.93万美元,占提高退税产品出口总值92.94%;其它产品如塑料制品、工艺陶瓷、玻璃制品、木制家具等虽在提高退税范围,但出口值很小。

沧州市因退税提高而受益的出口企业有130多家,其中受益最多的是肃宁华斯集团、青县三丰西服、青县益华毛衫、沧州新世纪外贸公司、献县尚林工艺绣品厂、泊头天纶纺织公司、东光力科纺织公司、沧州新欣服装公司、献县乐寿绣品公司、沧州白光染织公司、沧州华日抽纱公司、泊头日新服装公司等10多家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对于近年特别是今年以来身陷重重困难之中的我市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和企业来讲,这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犹如“雪中送炭”,使大家在“寒冬”中感到了一丝暖意。

但是,有关人士提醒,对这次提高退税的作用不能过高估计,应清醒看到这次退税调整属“微调”,以纺织服装行业来说,退税率仅提高了1个百分点,比行业预期的15%仍差1个百分点,对提高出口利润率、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作用极为有限,相对于纺织服装行业眼下遭遇的各种困难来讲只不过是杯水车薪;同时还要看到,外商很可能因提高退税率而对我市出口产品进行压价,出口企业因退税提高而增加的利润很可能被“侵蚀”。

就沧州市而言,由于涉及提高退税产品出口量较小,在全市出口中不占主导地位(2007年占比为7.29%,今年1—9月份占比仅为5.98%),因而对全市整体出口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不大。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一方面要充分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同时要继续集中精力,破解困难,应对挑战,把促进外贸出口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基础之上。

发布时间:2008-11-12 
来源:沧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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