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海盐5月1日讯(通讯员 史美丽) 近日,嘉兴市海盐县天竺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18000元的罚款。
笔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海盐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干部不断加强辖区内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执法人员在3月21日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部分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这一现象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负责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为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减少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经多方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天竺服饰有限公司处以18000元罚款的处罚。
执法人员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毕。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