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项文件是工信部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入管理,落实此前公布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的具体措施。
与2007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相比,新修订的准入条件在企业生产布局、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方面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表示,具备条件的现有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可自愿向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工信部要求,省级工业主管部门须于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信部。经复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在工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