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为全面提升我国沿边开放水平,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出台意见提出了10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
根据这份《关于规范和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意见》,上述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设在西部地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赋予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批发等行业的审核管理权限。此外,意见还就土地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及人员往来便利化等方面提出了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
自1992年以来,我国累计批准设立了包括云南河口、内蒙古满洲里、辽宁丹东、新疆伊宁等1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总核准面积92平方公里。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共实现工业总产值567亿元,进出口总额14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