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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印染制革等高污染企业水价上调

在当前要素制约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合理配置资源要素,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海宁在电镀、造纸、化工、印染和制革前道行业中的高污染、高水耗工业企业中实施差别水价,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高污染高水耗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据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宁出台的《关于运用差别水价促进高污染高水耗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和《中X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实施“两退两进”“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的,“也是海宁十大转型倒逼机制之一价格杠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根据该意见,化工、印染行业中属高污染或高水耗的工业企业,在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5元;电镀、造纸、制革前道行业中属高污染或高水耗的工业企业,在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0元。差别水价自2012年12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差别水价收取后专项用于供水工程建设、管网改造等开支。

“水资源越来越稀缺,低成本用水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粗放的用水方式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而且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浙江万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治平表示,尽管这一政策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但为长远计,企业会积极配合。

万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用水量达2000吨,近年来,企业一直致力于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从源头上节约用水。企业不仅投资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和回收利用,而且引进了自动化控制生产线,精确控制用水量,加大节能节水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

去年以来,海宁通过十大倒逼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价格杠杆机制就是其中之一。“价格杠杆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差别水价、差别用能等机制结合运用,将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激发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

发布时间:2012-12-21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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