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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关于四川美侬纺织科技公司预交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股票代码:000510编号:临2012—3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预交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根据德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路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美侬公司”)拟将其位于德阳市沱江西路9号的42316.00 m2

土地用途由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该事项已得到相关政府部

门认可,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根据《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局关于预收土地出让金的通知》(德开管财[2012]27号),美侬公司需

向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预先交纳土

地出让金4800.00万元。

2.本次预交土地出让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局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预交土地出让金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美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德阳市沱江西路九号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舒先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10603000002190

主营业务:针织坯布生产、销售,针织品、服装加工、销售、印染,

针纺织品、化工产品、金属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塑料包装材料生产、批发、

零售;(国家限制经营除外)国旗生产销售,长毛绒及制品生产销售。塑

料包装材料生产。

股东情况:金路集团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本98%;四川省金路树

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树脂”)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2%(金

路集团持有金路树脂100%股权)。

三、宗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7)第B51232-0178号

宗地位置:德阳市沱江西路9号

土地面积:42316.00 m2 (该宗土地土地证面积为43786.00 m2,其中

一栋住宅楼应扣除面积1470.00 m2,美侬公司实际拥有面积为42316.00

m 2)

土地性质:城镇混合住宅(办、工、住)Ⅴ

该宗土地不存在其他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宗地用途变更及评估情况

根据德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美侬公司申请将上述土地用途由城镇

混合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在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认可后,美侬公司与

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委托德阳金地地价评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宗

土地进行了用途变更前、后的价格评估,德阳金地地价评估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金地(2012)估)字第1089号和金地(2012)

(估)字第1090号],评估情况如下:

(一)该宗土地用途变更前评估价值如下:

1.评估面积:A地块26665 m2,B地块9332 m2,A、B地块合计面积

35997 m2;另城市规划该地中需增一条道路6319 m2,合计为42316.00 m2。

2.评估单价:2249.57元/ m2。

3.总价值:地块合计8097.7771万元;道路1421.5033万元,合计

为9519.2804万元。

(二)该宗土地用途变更后评估价值如下:

1.评估面积:A地块26665 m2,B地块9332 m2,需要变更用途的A、

B地块合计面积35997 m2;另城市规划该地中需增一条道路6319 m2不需

要变更用途。

2.评估单价:A地块3761.29元/ m2,B地块3247.81元/ m2,道路

按原价2249.57元/ m2。

3.总价值:A地块10029.4798万元,B地块3030.8563万元,道路

1421.5033万元,合计为14481.8394万元。

按照德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该宗土地(A、B两块)用途由城

镇混合住宅(办、工、住)Ⅴ变更为商住用地,土地变更用途前后评估差

价为4962.5590万元。

五、预交土地出让金金额

按照相关规定,美侬公司上述土地申请变更用途,需按照评估差价交

纳土地出让金4962.5590万元。根据《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

预收土地出让金的通知》(德开管财[2012]27号),美侬公司预先向德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交纳土地出让金4800.00万元。

六、预交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

本次预交的土地出让金由美侬公司依法自筹解决。

七、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美侬公司在该宗土地上的业务主要是为金路树脂提供产品包装配套,

占地面积较小,该宗土地用途变更后,不会对原有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土

地用途变更后,可增加潜在商业价值,确保公司及美侬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八、备查文件

1.《土地估价报告》[金地(2012)(估)字第1089号和金地(2012)

(估)字第1090号];

2.《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预收土地出让金的通知》(德

开管财[2012]27号)。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路集团:关于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交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9 
来源:中国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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