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和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情况。根据规定,对电力行业脱硝脱硫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贵州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燃煤机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南濮阳、湖北襄阳、广东揭阳、海南东方、甘肃武威等6城市,自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对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的天津北辰区大张庄风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双青污水处理厂等16家企业和南宁市造纸行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江苏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其中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
此外,在环保部9日公布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情况中,山东潍坊高密市金祥针织厂、高密市华盛针织厂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被责令停产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