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主办的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技术政策研讨会暨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机会创新战略联盟第一节第二次理事会在山东济南召开。中纺联及北京服装学院的相关专家学者出席并展示了技术成果,会议就废旧纺织品回收的现状、趋势、技术、前景和发展难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发改委、中国纤维检验局派人到会并发表了一些观点。
绿色环保 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现有民用废旧服装回收模式、技术等都存在一些问题,联盟应因地制宜的出台相关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的政策,继续创新民用废旧服装回收模式、技术等培育一批技术典范企业,建立科学的回收体系,举全社会之力促进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了建立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标准及如何让废旧纺织品能够安全、高值化利用等问题,向大会做了“疏堵结合、物尽其用,提高再加工纤维规范的有效性”主题报告。报告介绍了在加工纤维的基本情况和目前的主要工作,要求废旧纺织品回收要重点抓好原料监管、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三个环节。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委员会主任兼废旧纺织品联盟名誉理事长杨东辉对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的发展方向做了介绍,指出环保、质量达标的废旧纺织品可以利用在建材、填充物、隔音材料、石油等众多领域,是解决未来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记者获悉,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于2008年8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围绕着这一发展方向,《中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明确提出了“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纺织工业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发展目标。
技术成熟 前景广阔
据介绍,我国纺织品消耗量正以12%的速度增长,到“十二五”末,我国废旧纺织品累计产生量将超过1亿吨,其中化纤类7000万吨,天然纤维类3000万吨,废旧纺织品的综合利用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记者在会议中了解到,现在我国废旧纺织品的综合利用不到10%,相对年产近3000万吨废旧纺织品来说,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利用废旧纺织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据介绍,解放军的废旧服装处理综合利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民用废旧服装回收模式及利用技术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去年,上海市曾就废旧服装回收利用进行试点,在全市500多个小区放置了520个回收箱,回收旧衣物292吨,受到居民欢迎。 回收后的旧服装,经过分类处理,加以利用或重新做成纤维,实现了良性循环。如果废旧纺织品回收产业形成,将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会议中介绍了中国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苍南)试点基地的创建情况,目前全县该行业从业人员已达到10万人以上,各类机器近两万台,相关企业近两千家,2012年产值达150亿元。在实际生产中并与东华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重点攻关了废旧纺织品自动分拣技术;杂物检测技术;适度切割技术等分两期共投入科研资金两千万元。
除此之外,各专家学者也发言论证了当前技术力量已具备了回收废旧纺织品的能力,北京服装学院材料学院院长赵国樑还为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聚酯纺织品回收的关键技术、再利用步骤、前期工作以及后续研发和预期成果。可以看出,学界对废旧纺织品回收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正视困难 积极解决
记者在会场得知,虽然废旧纺织品回收的前景广阔。但不可否认,产业发展还有诸多阻力。
从事废旧纺织品回收的企业普遍存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等特点,也存在无序竞争等现象;企业规模小,分布分散,没有形成产业集群,回收企业各自为战;没有骨干企业参与,目前尚没有一家大型的龙头企业从事大规模、高值化、资源化的再生利用。
具体难点是原材料收集、加工无污染化和市场附加值。需要确保充足的原材料,通过技术和设备的升级保证再生纺织品的无害化,同时设法促进市场需求。只有这样,废旧纺织品回收企业才能够持续发展。
会上专家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首先,国家还应当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废旧纺织品回收作为新兴产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产业链,但对个人而言,纺织品回收需要采购设备、引进人才,会占用大量资金。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政策扶持,多数企业和个人对废旧纺织品回收的积极性并不高。
其次,废旧纺织品回收需要标准化。众所周知,废旧纺织品掺杂着多种纤维,处理后的用途各异。目前有四个方向,首先是完全资源化;二是回到纺纱织造环节;三是通过粘合、针刺等方式制成非织造布,用于产业用纺织品;最后是用于出口。在废旧纺织品回收企业回收、生产和利用环节中,都需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和指导,杜绝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最后,大众对废旧纺织品回收始终有着不认同感。很多消费者由于文化习俗以及对“黑心棉”的担心而对废旧纺织品回收再生产品有抵触心理,媒体应加大对废旧纺织品回收的宣传力度,明确“黑心棉”与“再生纤维”的区别。消除消费者对再加工纤维的恐惧感。另一方面,废旧纺织品回收企业也应做到告知的责任,在标牌或其他位置标明产品原料为“再加工纤维”字样,实现“明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