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在履行企业登记管理职责过程中,管理着企业设立登记、注吊销等企业生存时间基础数据。本文通过对2000年以来全国新设企业①、注吊销企业生存时间②等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生存“瓶颈期”、“危险期”等规律性特点进行了分析,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全国企业生存时间基本情况
一、近五成企业年龄在五年以下。截至2012年底,我国实有企业1322.54万户。其中,生存时间5年以下的企业652.77万户,占企业总量的49.4%;5-10年的435.24万户,占企业总量的32.9%;10年以上的234.52万户,占企业总量的17.7%。
二、退出市场③企业总量逐年减少。2012年共注吊销企业73.50万户,比2008年下降14.1%。企业死亡率④逐年下降,从2008年的9.3%降到2012年的6.1%。
全国企业生存时间特点
一、企业五年累计消亡3成以上,半数能存活8年以上。以2000年以来新设立的企业为研究对象,企业累计存活率⑤呈逐年下降趋势(见企业存活率曲线)。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累计存活率为68.9%,已经退出市场的企业达到31.1%;第9年企业的累计存活率为49.6%,即仅有约半数的企业能存活8年以上。随着企业成二、企业成立后3-7年为退出市场高发期,即企业生存时间的“瓶颈期”。根据2000年以来新设立企业退出市场情况来看,企业当期平均死亡率⑥呈倒“U”型分布,即前高后低、前快后慢态势(见企业当期平均死亡率曲线)。企业成立当年的平均死亡率为1.6%,第2年为6.3%,第3年最高,为9.5%。总体来看,企业成立后的3-7年当期平均死亡率较高,随后渐趋平缓。以上情况说明,企业在其成立后的第3年开始进入死亡高发期,一旦度过了“七年之痒”,死亡率开始有所下降。因此,3-7年为企业生存的“瓶颈期”,也是企业能否进一步成长、发展的关键期。
三、近五年退出市场的企业平均寿命为6.09年,寿命在5年以内的接近6成。从2008年初至2012年底,五年内全国累计退出市场的企业共394.22万户,平均寿命⑦为6.09年。从退出企业寿命分布来看,寿命为1年以内(即注册后当年退出市场)的企业最多,共53.96万户,占退出企业总量的13.7%;其次是寿命为2年的企业,共53.18万户,占退出企业总量13.5%;寿命在5年以内的企业合计233.12万户,占退出企业总量的59.1%。
不同行业企业生存时间特点
一、退出市场的企业行业分布相对集中。从2008年初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的企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量最多,达到了142.84万户,占退出市场企业总量的36.2%;其次是制造业67.43万户,占退出企业总量的17.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第三位,占退出企业总量的9.7%。以上3行业合计248.54 万户,占退出企业总量的63.0%,构成企业退出市场的主体。
立时间延长,企业累计存活率进一步降低,到第13年为38.8%。 二、服务业企业平均寿命呈现分化。从2008年初至2012年底,第一产业退出市场企业平均寿命为5.19年,低于总体水平(6.09年)0.90年;第二产业退出市场企业平均寿命为6.70年,高于总体水平0.61年,除建筑业外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等行业均高于总体水平;第三产业退出市场企业平均寿命为5.93年,低于总体水平0.16年。其中,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平均寿命呈现分化。传统服务业平均寿命为6.32年。现代服务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内部各行业平均寿命差异较大。如金融业,由于准入门槛高、企业实力强,平均寿命基本保持在8年以上。相比金融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在房地产行业中数量比重大、准入门槛低,对经济环境和国家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比较敏感,企业进入退出比较频繁,致使房地产行业平均寿命较低,为4.49年。
三、多数行业生存危险期为第3年。从不同行业寿命众数⑧来看,大部分行业企业的寿命众数为3年。即,企业成立后的第3年为企业生存的危险期。其中,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存危险期均在1年以内,即成立当年死亡数量最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业生存危险期为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即企业成立后的第5年退出市场量最多。
四、不同行业呈现类型化特征。不同行业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存在出生率⑨、死亡率均较高或出生率、死亡率均较低等情况。综合分析2012年企业出生率、死亡率(见2012年不同行业企业出生率和死亡率矩阵图)在矩阵中的分布,其分散、聚合状况反映出不同行业成长呈现一定类型化特征。主要是:(一)平稳型行业。出生率和死亡率均比较低。这些行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如资金、技术和政策限制等,新企业进入困难。同时,行业竞争压力较小,企业生存较为稳定。主要有采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教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平稳型行业因较低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行业大多呈现平均寿命较长的特点。
(二)高竞争行业。出生率较低,死亡率较高。这些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经营服务对象受地域等因素影响较高。属于该类别的主要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等。2012年受经济环境和国家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影响,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企业退出较为明显,受此影响房地产业呈现出了高死亡率和低出生率的特点。
(三)高流动行业。出生率较高,死亡率也较高。这些行业一般行业门槛较低,很容易进入,但同时行业内竞争也比较激烈,企业死亡率也较高。主要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四)增长型行业。出生率较高,死亡率较低。这些行业属于基础产业、创新型产业,准入限制少,政策扶持力度大,显示出较强的发展潜力。主要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不同地区企业生存时间特点
一、多数地区生存危险期为第3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企业寿命众数为3年,即企业成立后第3年死亡数量最多,死亡率达到最高二、经济发达区域生存危险期相对集中。从各省市生存危险期来看,东部地区各省市企业生存危险期主要集中在企业成立后的第3年;中部地区企业生存危险期主要集中在第3年和第4年;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生存危险期分布较为分散,生存危险期从第2年到第5年不等。各省市的生存危险期的差异,说明了经济越发达,各区域的生存危险期越集中,经济欠发达区域,生存危险期差异越大。
不同规模企业生存特点
一、企业规模越大,存活率越高。企业存活率与注册规模呈正比的态势。大规模企业由于其抗风险能力比小规模企业强,其生存曲线较为平稳;并且由于行业进入政策、规模经济、技术等的壁垒,进入市场较谨慎等原因,较大规模的企业存活率比规模小的企业高。
二、企业规模越大,当期死亡率越低、趋势越平稳。从不同规模企业当期死亡率看,企业规模越大当期死亡率越低,其中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企业第4年当期死亡率最高,随后呈逐年下滑趋势;注册资本1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企业当期死亡率最高点并不明显,说明死亡率较为平稳,并且随着企业成立时间的增加,当期死亡率维持在相对较低的平稳状态。
三、小规模和大规模企业生存危险期均为第3年。从不同规模企业生存危险期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和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生存危险期均在企业成立的第3年,比注册资本100万元-1000万元企业生存危险期晚1年。
企业生存时间的国际比较
企业生存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生存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相关政府部门关心的焦点,国外也有许多相关调查研究。美国《财富》杂志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62%的企业寿命不超过5年,只有2%的企业能存活50年。日本《日经实业》的调查显示,日本企业平均寿命为30年;《日本百强企业》一书记录了日本百年间的企业变迁史,在百年中,始终列入百强的企业只有一家⑩。贝塔斯曼(Bartelsman)等人通过对 10 个经合组织(OECD) 国家的数据分析发现,20%-40% 的企业在最初两年之内就会退出市场,40%-50% 的企业可生存 7年以上。通常来说,在一个给定的市场,在 1 年之内大约有5%-10% 的企业离开市场11。总的来看,我国企业的生存规律与这些国家相近,但企业存活率要高于发达国家,这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有关。
研究显示,规模越大的企业平均寿命越长。在美国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寿命40-42年,1000强平均寿命30年,而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到7年,大企业平均寿命不足40年;一般的跨国公司平均寿命10-12年。在欧洲,只有65%的中小企业能够存活3年以上,而存活5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只有50%。我国企业表现出了同样的特征。
对于企业年龄对中小企业生存的影响,斯廷奇库姆(Stinchcombe)在《组织手册》一书中最早提出从组织理论的角度关注企业死亡危险随企业年龄的增加而减小的现象。此后,相关研究发现企业的死亡危险与年龄呈倒“U”型关系。即,在企业创立初期,企业原始资本在不断消耗,而企业却还未来得及在市场上建立声誉,此时企业的死亡危险是逐渐增大的并在某一时刻达到极点,其后,随着企业逐步适应环境,企业的死亡危险再逐步减小。对我国企业年龄和生存率的关系研究同样表明呈现倒“U”型关系。
有关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总体上看,我国内资企业成立后3-7年为退出市场高发期,即企业生存的“瓶颈期”;成立后的第3年为“危险期”,诸多行业企业经营困难,面临退出市场风险。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企业的“瓶颈期”与“危险期”不同,其出生率与死亡率呈现一定类型化特征。这对总体上把握企业生存时间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引导与干预,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加强政策服务,扶持企业健康成长。
企业生存时间一方面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取决于其生存的市场环境, 即外部条件的影响。对处于生存“瓶颈期”、“危险期”的企业,工商和有关部门应重点关注,并对有市场潜力的企业重点帮扶,提高市场主体存活率,促进创业就业和经济发展。工商部门可以依托经济户籍库将成立时间在第3-7年间的企业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并与基层属地管理相衔接,通过走访企业等方式,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各地工商机关相应地对辖区基层实地了解的有关信息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扶持政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有效支持。此外,有关部门在政策扶持的同时,还要着重加强对处在“瓶颈期”、“危险期”企业的指导,激发企业自身活力,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需要,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进行调整,实现企业在数量、规模和质量上的同步提升。二、强化注销责任,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企业有生有亡,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也是市场正常现象。在努力扶持企业成长的同时,也应该强化企业的市场退出,才能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注吊销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主要途径。根据2012年企业注吊销数据,企业年初存续1208.47万户,全年注吊销73.50万户,吊销57万户,注销16.50万户,吊销占注吊销总量的77.6%,注销量占注吊销总量的22.4%。其中,因年检被吊销的54.30万户,占吊销总量的95.26%。可以看出吊销是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途径,企业不参与年检是退出主因。在企业退出市场过程中,企业主动注销退出市场的仅占22.4%,存在大量企业“吊而不销”现象。而企业因为违法等被吊销的不足5%,可以推断企业大多因自身经营问题不参加年检被吊销退出。大量企业“吊而不销”不仅扰乱市场退出秩序,也对交易秩序、保护债权人权益留下诸多隐患。
为此,在对进入发展“瓶颈期”、“危险期”企业重点帮扶的同时,也应重点加强宣传、指导,在确实无法继续经营时强化履行注销责任,以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特别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强以国家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市场优胜劣汰的调节机制,让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主动退出市场,强制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退出市场,维护良好市场退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措施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虽然从总体上看,企业发展的“瓶颈期”为第3-7年,“危险期”为第3年。但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其“瓶颈期”、“危险期”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针对辖区企业特点,区分行业、区分规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针对不同类型化特点制定措施,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发展目标,有促有限,引导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针对多数行业、地区和中小规模企业的“危险期”为第3年,应普遍把设立3年的中小规模企业作为关注的重中之重,既要注意了解企业是否存在生存困难、存在哪些困难等情况,进行重点帮扶;同时也要重视某些企业打税收3年优惠政策的“擦边球”,加强相关监管,防范优惠期一到企业突然关闭等造成的债务风险和社会管理风险。此外,还应加强退出市场监管与服务,督促企业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和积极办理注销手续,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与环境。
对于流动性比较强、死亡率比较高的行业,如房地产业(主要是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应主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使经营不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净化市场环境。
对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的行业,如制造业(特别是现代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要扎实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措施,放宽准入条件,强化相关政策服务,在提高出生率的同时,帮助企业挺过“危险期”、渡过“瓶颈期”,不断做强做大,为优化产业结构作出贡献。
当然,企业的“瓶颈期”、“危险期”只是统计上的概率测算,并不是每个企业必经成长阶段。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企业的“瓶颈期”、“危险期”也只是利用近十年数据对大类行业、省级行政辖区、较粗略规模划分进行的归纳、测算(部分测算到13年)得出的结果,不代表某一行业内各产业或具体企业必然具有大类行业、省级辖区、所属规模共同特征。这就需要各级工商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指标,提高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在具体操作中,必须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有机结合起来,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做到宏观与微观的有效衔接,为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作出积极贡献。
①本文所称企业,除特别说明,系指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统计数据来源于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统计数据和国家工商总局数据中心汇总的数据。其中,年度存续企业数量来源于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统计数据,年度企业注吊销量等来源于国家工商总局数据中心汇总数据。
②本文所称企业“生存时间”,指企业从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到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毕注销手续,退出市场经营之间的存续时间,即企业寿命;亦指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至统计时点的存续时间,即企业年龄。
③本文所称企业“退出市场”,指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④企业死亡率=当年注吊销企业数量/年初存续企业数量。
⑤累计存活率:M年成立企业在N年末的存活率= M年成立企业存活至N年末的企业数量/M年成立企业数量。将研究期内历年成立的企业在N年末的存活率进行加权平均,即为N年累计存活率。
⑥当期死亡率指已经存活了N年的企业在下一年死亡的概率。将历年成立的企业当期死亡率取加权平均值,即为当期平均死亡率。
⑦企业平均寿命=某一时段内退出市场的企业寿命总和/退出市场的企业数量总和。
⑧寿命众数:某一时段退出市场的企业寿命值之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数值。
⑨企业出生率=企业当年新设数量/企业年初存续数量,企业死亡率=企业当年注吊销数量/企业年初存续数量。
⑩张鸿,《企业寿命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05年第16 期总第324期。
11郝前进 金宝玲,《行业差异、企业行为与企业生存时间的影响因素研究》,《经济体制改革》2011 年第 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