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8月21日晚间公告,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12]199号)文,新野纺织被列入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公司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民品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政局拨付的2013年第一季度贷款利差补贴合计7,516,276.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