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与美国就海外逃税账户达成一里程碑意义的协定,让瑞士的银行在涉嫌帮助美国人逃税的争议中得以喘息。
背景参见华尔街见闻之前的报道
2013年3月 瑞士否认与美国就逃税账户问题达成协议
2013年4月 保密还是泄密——瑞士精神之战
2013年5月 瑞士拟放松银行保密条例
在该协定中瑞士的银行将承受随之而来的高昂代价:银行将不得不向美国提供跨境业务细节、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支付巨额罚款。
美国:对逃税账户穷追不舍、协定针对非一类银行
2009年,瑞士最大的银行UBS因帮助美国公民规避税收而被迫支付美国7.8亿美元的罚款。自此,美国一直对瑞士其他有类似嫌疑的银行穷追不舍。包括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宝盛银行在内的14家银行在调查之列。
美国司法部于周四公布与瑞士联合声明的协定,该协定不直接适用于这些所谓的“一类”银行,而是针对尚未经受调查的瑞士300家左右的其他银行。
然而,该协定也为能与“一类”银行达成协议起到铺平道路的作用。据FT援引内情人士称:
美国司法部一直以来并不愿意在一类银行身上率先解决争议,而是着手瑞士其他的银行并形成解决的框架模式后再作处理。
美国总检察长Eric Holder为此协定欢呼并称这是让“纳税人的钱从世界各地回归美国财政部”的一种方式,他表示:
这项协定将显著地提高美国司法局的士气,积极追查那些试图规避法律将资产转移并隐藏至海外的账户。
瑞士银行界面临的妥协
瑞士将鼓励该国银行配合此协定,根据协定条款所涉及的非“一类银行”被进一步分为二类银行、三类银行和四类银行:
二类银行—— 或者是那些未受调查但被认为可能已违反美国法律的银行——将能从美国寻求不起诉协议。但作为回报,这些银行将不得不提供其在美国的活动细节并须就未申报的美国账户支付罚款(罚金多少取决于未申报账户数量和这些账户的开通时间)
根据司法部的声明,获得不起诉协议的条件是:
·同意支付巨额罚款
·完整披露跨境业务活动
·提供美国纳税人账户逐笔详细的信息
·提供合作条约请求帐户信息
·提供关于其他银行对秘密账户汇入资金或是秘密账户被关闭时资金汇入其他银行的详细资料
·同意关闭不遵守美国税收申报义务的持有人帐户
罚金标准:
所有2008年8月1日前开户且数额超过5万美元的未申报账户,罚款金额是最大数额账户的20%。
对于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之间开通的帐户,罚款金额将上升到30%,而对于那些在此日期后开通的账户,这一比例将是50%。
三类银行和四类银行可不必支付罚款,但三类银行必须证明其未违反美国法律,而四类银行则是瑞士当地银行。
瑞士信贷银行(2008年开始撤出美国)对该协定表示认同。在针对此协定进行的发布会前,瑞士财政部没有发表意见。瑞士宝盛银行也拒绝在发布会前给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