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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 纺织业推行节能减排举步维艰

被誉为我国迄今为止最严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高速发展的冶金、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设置了更高的门槛。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行政拘留等措施犹如一柄利剑,令缺乏实力进行设备改造、推行节能减排的企业举步维艰,即便是较早投入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的企业也感到压力加重。

严在何处?

新《环保法》是自1989年我国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后的首次修订。新《环保法》的“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是对企业更严格了。对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这一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将极大提高违法成本。新《环保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从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其次,对于政府也更严格了,新《环保法》首次将环境质量与干部的考评机制挂钩。新《环保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且,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环保不力有可能影响到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政绩乃至政治生涯。

再次,对执法要求也更严格了,环保局或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将受到公众及环保组织监控,从而对执法形成一定压力。新《环保法》改变了以前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此外,新《环保法》还增设了治安处罚和连带责任。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这将极大震慑违法行为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环境倒逼还是自我觉醒?

为了严格实施新《环保法》,浙江绍兴柯桥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在新年第一天就对当地一家超排的印染企业开出了停产整治的处罚。此后又陆续有5家企业被停产整治,30家企业排污总量减扣10%~20%不等的被限制生产。新《环保法》犹如一柄利剑,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更全面的要求。

1月30日上午,广东东莞环保执法人员对凤岗两家排污企业进行了直接查封,当场制止了企业的违法行为;而在以往,所有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封都要通过法院实施,违法行为往往要半年以上才能制止。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东莞市环保局首次以环保部门的名义对违法企业直接实施查封措施。

这两家企业分别是无证照铝质氧化厂和漂染厂。早在2014年11月这两家企业就因生产废水未经环保处理而被处以15万元和6万元的处罚,但因当时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权,因此并不能现场制止其违法排污行为。

以往“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状态,让企业没有痛感,加之执法力度不严,让不少污染企业肆无忌惮。环境倒逼觉醒还是主动自我觉醒,这个问题已严峻得摆在企业面前。

据介绍,纺织企业实现绿色生产主要做法有使用先进设备、绿色工艺及回收利用等方式。先进设备包括电脑管控系统、带式液压机、定型机改用天然气压供热等;绿色工艺有无水工艺、生物酶退浆工艺等;回收利用包括冷凝水回收、余热回收等。

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从2013年起累计投资了3.8亿元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并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的染色车间和后整车间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今年五六月将正式投入生产。“这次技改,一方面是考虑到老染整厂发展受限,产品档次难以提升,企业发展需要扩大规模;另一方面是响应国家环保的要求。新引进的这批设备用水比是1∶4.5,而旧设备用水比是1∶12,用水量减少60%以上。虽然国家目前对染整企业的排放规定东龙都已经符合标准了,但我们仍然要上新设备进一步减少排放量。”东龙针纺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程石康说道。

技改也将为东龙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节水就意味着节电、节煤、节助剂,据专家测算,每节省一吨水在整个染整流程中的综合成本将下降48元。整体技改工程完成后,东龙的年产量可以从现在的3500吨提高到3万吨,但因为使用了最新的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排放量将保持不变。

集群大动作

在印染行业相对集中的广东、杭州萧山、浙江绍兴等地,环保整治行动也早已启动。

在萧山,截至2014年12月底,该地区共投入25亿多元,关停印染企业13家,整治提升50家;关停化工企业22家,整治提升65家。“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是从根本上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萧山区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2010年,萧山有63家印染企业,年产量39.80亿米,产值126亿元。而2014年,印染企业数量减少到50家,年产量却增至48.96亿米,产值达163亿元。也就是说,在企业数量减少20.6%的情况下,产量反而增加了23%,产值增加了31.7%。与此同时,印染企业废水排放量减少了32.3%,排放强度下降了45%。

在这一轮整治提升中,浙江航民集团6家印染子公司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回收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整治后该企业的年产值比整治前增加了23%,年产量增加了8.7%,年废水排放量下降了22.1%。记者从萧山区环保局了解到,保留的50家印染企业目前已投入整治资金13亿元,引进先进气流染色设备,淘汰落后染色设备615台,淘汰重污染工序14个。

“若不考虑水源出处,经过处理的印染废水,甚至可以饮用。”在达利(中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中控室内,企业负责人用玻璃杯接满一杯水说道。这是该公司运行新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系统后取得的成果。达利公司为此花费了1000余万元,并于日前通过了相关部门整治验收。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提升,这家企业的污水排放量每天可减少约1300多吨。同样的环保行动也在广东积极推进。三水大塘纺织工业园、西樵纺织工业园获得了广东省环保厅命名的“绿色升级示范园区”,只有依据工业生态学原理、污染减排和清洁生产要求而改造升级的工业园区才有资格被授予这一称号。据介绍,申报绿色示范的工业园区须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园区内所有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都要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近3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保信用评价中未出现红牌记录。据悉,截至今年1月,广东已有6个园区通过了“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验收。

在浙江绍兴,定期公布水和空气的质量,已成为环保信息公开的必要内容。在过去的2014年,这一数值在向着好的方向转变着。

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之际,传来了浙江绍兴伟丰印染有限公司印染生产线正式停产的消息。这家成立于2000年的公司,由于紧邻学校,虽然经过了多次技术改造,但污染始终无法得到解决,要求它停产的声音一直很强烈。然而,停产就意味着破产。经过反复比较和论证,伟丰印染公司最终选择关闭印染业务,拓展纺织机械等领域。去年11月5日,伟丰印染公司签下了印染产能关停协议,12月31日,“伟丰印染”按计划停产,厂区内只剩下大圆机针织厂。

这似乎是个印染企业转型获得新生的好案例,但毕竟像伟丰这样的企业还是少数,很多小型印染企业,在新《环保法》面前只能面临关停的命运。印染行业正在迎来新一轮洗牌。

去年一年,绍兴426家印染企业已有392家完成整治,完成率为84.3%,其中关停淘汰68家,整治提升281家,搬迁入园43家;193家化工企业已有188家完成整治,完成率为97.4%,其中关停淘汰11家,整治提升165家,搬迁入园12家。

绍兴市越梅印染有限公司就是在新《环保法》前退出的企业。由于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无法完成改造,越梅印染公司宣告停产,它的废水排污权也就成了其他企业争相竞拍的目标。去年11月29日~12月2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对绍兴市越梅印染有限公司名下575吨/日的废水排污权分三笔进行拍卖。其中,第二笔200吨/日的排污权拍卖价,折算成COD总量单介约为101.8万元/吨,创下浙江省排污权拍卖单价新高。

据介绍,总量替代制度对新增加的排污指标进行了严格控制,排污权交易一次,排污总量就削减一次。如果一家企业要求每天增加200吨废水的排放量,那么它就必须向其他企业购买300吨废水的排污指标,而得到的新增指标依然只有200吨。因此,如果是落后产能必须淘汰,无法获得新增排污指标,新增排污指标必须是新生产线增加的排污。这也是绍兴对建设项目的审批越来越严格,排污权交易额也越来越高的原因所在。


发布时间:2015-06-27 
来源:中国家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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