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国关税总局草拟之关税法草案,目前待哥国总统府批准后即可取代现行关税法(2013年第1609号法律)并实施,该草案重点变革如下:
1. 简化进出口程序:进出口业者于哥国外贸单一窗口网站()註册并登记产品及货运相关资料,取得许可后即可进出口,相关文件改以事后审核;
2. 简化罚则:进出口业者有5至10天可进行文件修改,降低货物遭哥国海关没入之机率;
3. 变更责任归属:进出口业者可全权处理通关程序,或委託报关行处理,惟法律责任归咎于货物所有权人;
4. 电子化通关程序:哥国关税总局将于该草案实施后数月内启用海关电子化监控制系统;
5. 鬆绑能源出口:允许业者透过第叁国出口塬油与其附属品、天然气、电力,如利用厄瓜多境内之输油网络出口至宏都拉斯。